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主导本市地方立法工作,对本市地方立法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统筹安排。地方法规 · 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