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防教育条例/第四章 国防教育的保障第二十六条有效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国防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将国防教育经费列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并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逐步增加。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