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七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开发区,是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风景区,是指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化工区,是指武汉化学工业区。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2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