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基本规范第十三条已修改促进文明家庭建设,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团结邻里的家庭美德。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