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第十二条已修改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辖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骨干队伍,并组织、协调辖区单位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