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湖泊保护诚信档案,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湖泊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记录,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6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