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对污染湖泊、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条件的环境保护公益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6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