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第二十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及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上中下游综合平衡,地表地下统筹兼顾,按照防沙治沙规划,合理调配生态用水,防止因地下水和河流上游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导致植被枯萎死亡和土地沙化。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