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信息化条例/第六章 信息技术应用第三十条有效教育科研、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金融保险等社会公共服务组织,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提高社会公共事业服务水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行业应当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促进公共文化信息服务体系的建立。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