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第三条已修改自治县风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是自治县旅游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旅游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