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第十五条已修改导游员持有的国家《导游人员资格证》及IC卡,应由自治县风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上报省、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年检。在五女山景区内从事讲解活动的导游员,须参加自治县风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五女山景区导游讲解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导游讲解活动。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