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五女山山城保护管理条例第三条已修改自治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是山城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自治县建设、规划、计划、财政、旅游、公安、民政、工商、土地、环保、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山城保护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