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志愿服务条例/第四章 志愿服务第三十二条已修改志愿服务组织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需要,为志愿者办理相应的人身保险。在高风险志愿服务过程中,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办理与风险程度相适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