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已废止乘客应当遵守乘客守则。禁止携带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环境卫生和运营秩序的下列物品进站、乘车:(一)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易燃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二)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三)犬只、家禽等动物;(四)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和尖锐的物品;(五)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物品。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