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废止

市人民政府建立轨道交通投资、融资协调机制。

市人民政府建立轨道交通运营补贴机制。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提出轨道交通运营补贴方案,经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等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