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第四十八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辖区内物业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共享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管理信息、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承接查验备案等信息。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