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条例/第三章 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第二十九条已修改本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实心粘土砖。本市逐步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其他粘土砖。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其他粘土砖的地区和时限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禁止占用耕地、毁田取土生产粘土砖。禁止销售、使用的粘土砖不包括本条例实施前已经生产和购买的粘土砖。法律、法规对旧城风貌区和文物保护单位使用墙体材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