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的管理。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