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象山港海洋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