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修改

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应当向草原所有者和承包经营者支付安置补助费和补偿费,并向草原监督管理机构交纳草原植被恢复费。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