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草原条例/第三章 承包经营第十八条已修改承包经营草原,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合同样本签订书面合同。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3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