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已修改

城镇污水应当集中处理。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通过政府投资或者其他方式筹集资金,统筹安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提高城镇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