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七条有效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分为一般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一般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是指技术先进、适用,实施后能产生一定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是指经认定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适用,实施后能形成规模,能产生重大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且具有较大难度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