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动物防疫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已废止为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疾病扑杀动物造成损失的,自治旗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适当补偿;因拒绝强制免疫而发生疫病被扑杀的染疫及同群动物形成损失的,不予补偿。地方法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5年8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