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审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国际公认的会计、审计准则,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包括下列内容:

(一)财务报告编制和会计资料管理情况;

(二)遵守合同协定和资金来源、拨付、核算情况;

(三)资金管理、使用、偿还借贷和绩效情况;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