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农村承包经营权继续承包条例第四条有效农业承包证书或合同没有明确死亡承包人承包份额的,应先划分其份额,方得继续承包。地方法规 ·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