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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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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苗族自治县农村承包经营权继续承包条例

第十三条

有效

对被继承人尽了生养死葬义务的其他人,与被继承人同属一村的,可以优先继续承包被继承人的农业承包经营权;与被继承人不同属一村的,可以继续承包至承包合同期满时止。

地方法规 ·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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