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条例/第二章 历史文化建筑的认定第九条有效建(构)筑物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以及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构)筑物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