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利设施保护条例/第二章 水利设施建设第七条已废止水利设施建设必须实行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招标投标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除外)。地方法规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