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利设施保护条例/第三章 水利设施管理第十六条已废止非水利设施管理人员不得操作水利设施的排洪闸门、放水闸门及其他设施。水利设施管理人员操作时也应当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水利设施的正常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