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废止

鼓励组织或者个人依法在高新区设立金融、保险、法律、审计、会计、技术交易、信息咨询、产权交易和人才中介等服务机构。

高新区管委会应当引导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