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的,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