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利用无居民海岛或擅自改变无居民海岛用途的,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