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记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情况,进行分类监管;用人单位多次或者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在本省主要媒体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