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植物保护条例/第二章 监测与预报第九条已修改省农业部门应当制定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办法,加强重大农业有害生物预警工作,建立全省重大农业有害生物预警系统,保证信息畅通,运转高效。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9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