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第八条有效省、市、自治县财政设立并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和民族工作经费。资金规模应当随着经济发展和本级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