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第六条有效省、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自治县贫困地区的扶贫资金投入,并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自治县的扶贫开发。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