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有效省、市人事部门应当制定规划,做好少数民族和自治县干部的培训、选拔和使用工作,建立和完善自治县与省、市国家机关和发达地区之间的干部人才交流制度。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