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条件解决的,应当尽快解决;

(二)受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当列入工作计划,在计划期限之内解决;

(三)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者受条件限制确实不能解决的,应当如实向代表说明情况;

(四)属于上级有关机关或者组织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向上级有关机关或者组织反映,并向代表说明情况。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