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十条有效市公安部门应当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依照环保、安全的原则,确定本市禁止经营和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种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