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同级人民政府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