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五章 行政执法监督第三十二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情况,确定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制定检查计划并组织检查。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