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五章 行政执法监督第三十条已修改行政执法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三)行政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四)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情况;(五)执法文书的建立和使用情况;(六)行政执法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七)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八)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九)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情况。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