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已修改拒绝、阻碍林业执法人员和护林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