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六章 森林采伐第三十九条已修改木材运输实行凭证运输制度。木材运输证由省林业主管部门统一核发。没有木材运输证的,承运单位和个人不得承运。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森林公安机关可以对木材运输车辆、木材存放场所及木材经营、加工场所进行检查。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