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二十三条已废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主管领导或者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对本单位档案不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管理混乱的;(二)档案库房不符合规定的,危及档案安全不采取措施的;(三)不按时归档,不按期移交档案的,或者拒绝归档、移交档案的;(四)档案出现破损、霉变、散失、字迹褪变等,不采取措施的。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