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高龄老人,是指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