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七条已废止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参加对议案的表决,服从依法表决的结果。会议主持人宣布议案交付表决后,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再对该议案发表意见,但与表决有关的程序问题除外。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6月5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