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六条已废止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举行前,应当就会议议题做好审议准备;在常委会会议上,应当围绕审议议题发表意见。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6月5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