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废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当贯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原则。

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